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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9-19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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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海盐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近日,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与县档案局共同发出了关于加强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档案管理的通知,为小城镇环境整治档案管理提出了措施。
    一是认识进一步到位。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包括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真实反映和第一手素材。要求全县各主体责任单位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思想上有位,工作上有力,确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二是职责进一步明确。明确职责,分解落实档案业务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力争把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档案工作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整体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及时抓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移交,同时做好经费、设施、设备、人员的保障和支持。
    三是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第一时间介入”的原则,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照档案工作有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科学分类和归档,使整理后档案资料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历史全貌。(海盐县小城镇整治办 章红燕 海盐县档案局 郑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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